中新社鄭州12月13日電 (記者 李貴剛) 備受社會關註的2012年“12·14”河南光山校園殺人案有了最新進展,河南省信借錢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3日認定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12月14日,河南省光山縣文殊鄉陳棚村完全小學發生一宗慘案。36歲的當地人閔擁軍沖入這所鄉村小學,砍傷23名學生和一名村民。隨後,在周邊村民的協助下,閔借錢擁軍被警方抓獲。
  信陽市人民檢當鋪察院指控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於2013年6月27日向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2月13日,河南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做出判決。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閔擁軍受“世界末日論”的影響於2012年12月13日離家外出游走,次日7時許,閔融資擁軍行至陳棚完全小學大門斜對面的被害人向家英家中要求烤火,向家英稱屋內沒有柴禾,閔擁軍十分惱怒,拿起向家英家中的菜刀朝向家英頭部連砍兩刀,致向家英倒地。閔擁軍以為向家英已被其砍死,遂想既然已殺人,就再到學校將學生殺一片,而後閔擁軍持菜刀沖入完全小學,見學生就砍。閔擁軍共砍殺24人,其中致向家英和7名學生重傷,11名學生輕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閔擁軍持刀朝被害人向家英及23名小學生關鍵字行銷的頭部等要害部位連續砍擊,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閔擁軍雖經鑒定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但其共砍殺24人,致8人重傷,11人輕傷,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尤其是對多名無辜小學生實施砍殺行為,使多名孩子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給20多個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經濟和心理負擔,引起在校學生的極度恐慌,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原標題:河南致24傷校園殺人案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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