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於金門地區先行試辦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請於金門地區先行試辦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專案質詢 案由: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江陳會簽訂之「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中,明訂雙方同意由適當機構以適當方式辦理現鈔兌換、供應及回流業務,逐步建酒店兼職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考量金門與廈門兩地民眾生活關係密切,建議行政院應比照金門地區金融機構先行試辦人民幣現鈔兌換業務的模式,指定金門先行試辦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作為日後全面性兩岸貨幣清算的基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太平洋房屋一、  第三次江陳會簽訂之「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中,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是重要倡議,該機制可免除兩岸貨幣匯兌需先以美元計價的匯損,使台商匯兌成本由1%降為0.25%,台商就不需再把資金儲存於香港,有利資金回流台灣。尤其在租房子簽訂金融MOU之後,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是未來協商重點。參考國際金融實務,除了世界主要貨幣有多邊清算協議外,亦不乏區域性的雙邊貨幣協定,例如新加坡與汶萊曾簽署「貨幣等值互換協定」、馬來西亞曾與19個國家訂定雙邊支付協定、阿根廷酒店工作與巴西以雙邊協定直接使用兩國的貨幣兌換匯率;大陸曾與越南、蒙古、尼泊爾和俄羅斯等8國央行,簽署貨幣結算協定。 二、  為了順應國際經濟情勢、提振我國金融競爭力,中央銀行在94年10月3日決定先由金門與馬祖地區金融機構試辦人住商房屋民幣現鈔買賣業務,由台灣銀行、土地銀行、金門縣信用合作社以及復華銀行的金馬地區分支機構辦理兩幣雙向兌換業務,每次每人上限2萬元人民幣。到96年8月30日為止,金馬地區行庫共計賣出人民幣3.22億、買入5373萬,試辦成效顯著,因此中房地產央銀行才決定自97年6月30日起,核准全國各地14家公民營行庫都可辦理人民幣現鈔雙向兌換業務,到98年底,國內金融機構共計買入與賣出60億元人民幣,也凸顯兩岸經貿交流的熱潮。 三、  小三通開辦9年來,金門與廈門早已形成共同生活ARMANI圈、甚至是一日生活圈,金門鄉親在廈門求學、就業者眾,兩門民眾使用新台幣與人民幣的需求大增,但受限於兩岸尚未建立貨幣清算機制而無法直接通匯,因此大量資金轉進地下匯兌管道,反而危害我國金融秩序。政府應早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開幕活動制,不僅滿足金門鄉親需求,也符合我國金融發展情勢,有效穩定我國金融秩序。 四、  本席請行政院給金門一個機會,正視金廈共同生活圈的需求,同時順應兩岸金融合作局勢,儘速與對岸進行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協商,並指定金門地區適室內裝潢當金融機構來先行試辦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逐年檢討試辦成效以作為全面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有利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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